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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者被派出所放走了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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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如果派出所不采取措施,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机关或者反映。另外,被害人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如果被害人要求机关处理的,机关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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