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商品房的共有建筑面积和共享建筑面积的概念及其在总面积中的占比。共有建筑面积是指多个业主共同使用的面积,而共享建筑面积是指这些业主共同拥有的建筑面积。商品房的总面积包括大堂、公共大厅、走廊、走道等公共部分以及设备用房等。普通住宅的分摊比例有不同的档次,与房屋内部不连通的房屋伸缩缝、永久建筑物屋顶上的活动房屋等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面积。共有面积的计算方式包括共有系数、内建面积、总套数等。
法律分析
商品房享面积所占比例是多少?共享面积是指多个业主共同使用的面积,而共享建筑面积是指这些业主共同拥有的建筑面积。因此,共享建筑面积和已建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商品房的总面积。包括大堂、公共大厅、走廊、走道、电动(楼)电梯大堂、楼梯间、电梯井道、电梯机房、垃圾通道、管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值班室等,以及服务于整栋楼的公共用房、物管室等特殊场所服务于建筑物的设备用房,以及外墙和户与户之间的隔墙按建筑面积的一半计。
普通住宅一般分摊比例:多层:8%-15%
小高层:10%-20%
高层:15%-30%
签订购房合同时,将在合同中注明房屋分摊系数的范围。房屋面积以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测绘部门测绘成果为准,房产证上标注的面积也以此为准。建筑面积=内建面积+共有面积
共有面积=共有系数*内建面积
共有系数=共有面积/(内建面积*总套数)
内建面积=内建面积+墙面积+阳台面积
2。与房屋内部不连通的房屋伸缩缝;永久建筑物屋顶上的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楼梯间、水箱、电梯间。楼层高度超过2.2米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面积;
3楼层高度低于2.2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4屋顶为倾斜结构房屋的,楼层高度超过2.2米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面积;楼层高度低于2.2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悬挑阳台和全封闭阳台的面积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未封闭阳台及挑廊面积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不计算阳台建筑面积。
拓展延伸
商品房共有面积计算方法是什么?
商品房共有建筑面积是指专属于共有建筑面积的建筑面积。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规定,共有建筑面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因此,商品房共有面积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进行计算。
结语
商品房的共有建筑面积和已建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总面积,其有建筑面积和已建建筑面积之和称为共享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是指多个业主共同使用的面积,而共享建筑面积是指这些业主共同拥有的建筑面积。根据房屋面积的计算方法,共有面积和已建建筑面积之和等于内建面积加上墙面积、阳台面积等,再乘以共有系数,即可得到共有建筑面积。而内建面积则包括房屋内部的各种面积,如墙面积、阳台面积等。此外,根据房屋层数的不同,分摊比例也有所不同。对于多层、小高层和高层房屋,分摊比例分别为8%-15%、10%-20%和15%-30%。在购房合同时,将在合同中注明房屋分摊系数的范围,而房屋面积以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测绘部门测绘成果为准,房产证上标注的面积也以此为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