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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销售部撞单分单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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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销售部撞单分单处理办法

地产项目销售部撞单分单处理办法首先参照前台管理细则中有关分单规定,如超出前台分单范围,按以下办法裁决:

1、 客户未成交:由前台出面询问客户,此次希望由哪位置业顾问接待当事置业顾问及副总监不得介入询问更不可以给客户施加压力,决定权在客户,最后由客户认可的置业顾问为此次接待人,另一方必须退出。

2、 客户已成交:先由置业顾问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如下办法裁决:客户初访15日内,不论在哪个置业顾问那里成交,第一接待人业绩佣金占70%、另外接待人业绩佣金占30%;客户初访16日至30日内,如在第一接待人那里成交,第一接待人业绩佣金占70%、另外接待人业绩佣金占30%;如未在第一接待人那里成交,第一接待人业绩佣金占30%、另外接待人业绩佣金占70%。对客户初访(以前台登记为准,不得重复登记,包括购买同一标的物的家人)超过30天或无记录的置业顾问不予保护。后续工作一律归属于成交的置业顾问。

3、 分单后,如客户再次购房,业绩佣金以分单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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