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质不同。罚金属于刑罚处罚;罚款则属于行政处罚。
(2)处罚依据不同。罚金由刑法加以规定,罚款则由行律规范加以规定。
(3)适用主体不同。罚金由人民判处,而罚款则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科处。
(4)适用的对象不同。罚金是对犯罪者的惩罚,而罚款则是对违反行律规范者的惩罚,其程度比罚金轻。
一、行政处罚的特征有哪些?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行政相对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
二、处罚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处罚不属于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1、处罚罚款是人民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额的刑罚。罚款属于财产刑,在处罚性质、适用对象、适用程序、适用主体、适用依据等方面与行政罚款、赔偿损失等处罚措施有严格区别。罚款应当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2、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这是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行政处罚”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