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看守所的工作时间可以送东西。一般情况下,人犯近亲属只能送少量现金、日用品和学习书刊。对于人犯近亲属送给人犯的物品,看守所会进行检查,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拘留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拘室安全检查每日不少于1次,由主管或者协管拘室的民警负责。安全大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由拘留所领导组织拘留所民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