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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否属于可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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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讲述了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和提出撤销婚姻的时间。可撤销婚姻是指在结婚过程中存在胁迫行为,受胁迫一方可以向请求撤销婚姻,但需在胁迫行为终止后一年内提出。而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也可以在恢复人身自由后一年内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

假结婚并不是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是由于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需在胁迫行为终止后一年内提出;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需在恢复人身自由后一年内提出。

拓展延伸

婚姻可撤销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在离婚登记申请提交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撤回离婚申请。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撤回,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准许。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未办理离婚登记或者离婚登记后未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离婚登记。因此,对于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离婚登记后未申请离婚登记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离婚登记,也就不存在婚姻可撤销的情况。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假结婚并不是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如果是因为胁迫而结婚,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需在胁迫行为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如果是因为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需在恢复人身自由后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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