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能执行事项为非金钱事项,如继续履行、配合过户、恢复原状等,这时候虽然执行标的有价值,并不为零,但是执行金额属于货币,是为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