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每5年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集中清理
法律依据:
《中国党工作条例》 第二十五条 地方应当建立健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的制度,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