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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如何解除,口头赠与房屋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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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任意解除和法定解除,赠与人在财产所有权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公益赠与和公证赠与除外。口头赠与房屋原则上有效,不仅限于书面形式,但需满足合同当事人合法资格、真实意思表示和合法内容形式等条件。根据《民法典》,赠与人可在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赠与,除非是公证赠与或公益赠与。

法律分析

一、赠与合同如何解除

赠与合同解除有任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受赠财产所有权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公益赠与和公证赠与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口头赠与房屋有效吗

原则上,口头的房屋赠与是有效的,合同不止书面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也有口头形式,赠与人表示将房屋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也接受赠与,即使双方没有签书面合同,口头的赠与也是有效的。

其次,口头赠与虽原则上有法律效力,要是不符合下来要件也可能是无效: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合法资格无论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合同,订立合同都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满18周岁正常成年人,而不能是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行为能力人,如16岁未成年继承了家产后,与他人签订的赠与合同,主体是不合法的。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赠与房屋和接受赠与都是出于自愿,即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而不是受胁迫或欺诈把房屋赠与他人或者是被迫接受赠与。

3、合同的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不违法赠与的房屋是由赠与人享有所有权,赠与的内容才合法,而且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赠与的,不能采用推定,如亲戚之间,觉得对方无儿无女,肯定会把房屋赠与给自己,把双方有关房屋的对话当做是赠与。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合同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等,除了公证赠与和公益赠与外,财产所有权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而出现法定撤销情形时,赠与人可以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

结语

在赠与合同解除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可以通过任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方式进行。赠与人在财产所有权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公益赠与和公证赠与除外。口头赠与房屋原则上是有效的,不仅书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口头合同也具备法律效力。然而,口头赠与也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生效,包括合同当事人具备合法资格、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合法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三节其他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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