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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拆迁所得应该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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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拆迁所得利益应当归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均享有一定份额。

拆迁出租的公有住房,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协议收购房屋承租人依法享有的公房使用权或者异地安置房屋承租人的方式,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作为拆迁房屋的共同实际居住人,一般也都是被安置人口,对于拆迁利益享有权利份额是无容置疑的。

但是,具体的每一个个案,就需要联系具体的拆迁,分析相关的拆迁材料后才会对具体的权利份额有一个相对准确的判断。

一、城市房屋拆迁纠纷怎么办?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第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1、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起诉。3、强制拆迁。《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第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拆迁人还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二、安置房是否有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虽然安置房有房产证,但是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交易或者抵押的。所谓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在房产交易中占据了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很多安置房尤其是新近交房的安置房交易都是采用预约销售的方式。即安置房业主还没有拿到房屋的产权就转让,所以买家购买房屋后暂时不能过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投资,也可以由提供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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