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拒绝辩护的理由需向法庭说明,并得到法庭认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5条: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或者由法庭指定辩护人进行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条:律师有拒绝代理案件的权利,但应当向有关机关说明理由,并得到认可。
3.《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拒绝代理的,应当向本院说明理由,并得到本院认可。
综上所述,死刑辩护律师如拒绝辩护,需向法庭说明理由,并得到法庭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