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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辩护律师能否拒绝接受某些案件因为自己和被告有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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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中国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律师有权利拒绝接受某些案件,但也要尊重被告方的权利选择律师。如果律师和被告方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律师应该立即向被告方说明情况并且撤回代理权。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行业协会应当指导、监督律师实行职业道德,并依法处理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十六条:律师应当在接受委托前,向当事人说明其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并取得当事人的同意。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十七条:律师在代理当事人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总结:在选择案件时,死刑辩护律师应该认真考虑自己的利益和被告方的利益,避免利益冲突。如果出现利益冲突,律师应该及时向被告方说明情况并撤回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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