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 丢了可到 婚姻登记 机关补办。持 离婚证 和个人 身份证 到婚姻登记部门,经申请调取 离婚 档案,将之前存档的 离婚协议书 复印一份,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盖公章,即可完成补办。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