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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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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文700字(3篇)

我作文700字(1)

  小时候,我特别爱读侦探故事,对书中的大侦探非常羡慕,特别对福尔摩斯,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很想当一名侦探长,戴一顶帽,穿一身绿警服,腰间插一把“佐罗二十响”,迈着方步,在门口踱来踱去,等待人们向我报案,好去侦破……

  唉!我又不是真,谁会向我报案?

  来了,王奶奶告诉我:她家最近两天连续闹黄鼠狼,咬死了两只大母鸡,真叫人心疼。

  我立即召集了杨圣、李明等几位小朋友,组成了“侦破小组”去现场调查。到了现场,我发现鸡窝里里外外都是带血的鸡毛,鸡窝里有两只被咬死的大母鸡。这两只大母鸡使我一阵心酸,因为它勾起了我对往事的回忆:

  7岁那年,我患阑尾炎住进医院,王奶奶拄着拐杖,用手巾裹着10个热乎乎的鸡蛋送到我的床前。还有一次,我上街帮王奶奶称了两斤韭菜,奶奶硬塞给我两个大鸡蛋。今天这个大母鸡竟被黄鼠狼咬死了,我非抓住它治罪不可。

  我仔细地向王奶奶问了黄鼠狼偷鸡的经过:原来,黄鼠狼这个鬼东西白天躲在柴垛里、草堆下养精神,晚上出来做案。它的身子很细,有个窟窿就能钻进钻出。它从鸡窝的通气孔进去,猛劲咬住鸡就往外拽,实在拽不出来,就咬断咽喉,拼命喝十几口血,吃上几块好肉,等主人赶来,它已经无影无踪了。

  根据现场调查,我们拟定了捉拿方案,然后便分头行动了。

  我们在鸡窝的通气孔上放了两只鼠夹子,夹子用绳拴在树上,夹子上还有鸡腿作诱饵……

  夜深了,我们侦破小组的成员怀揣手电筒,手握短,蹑手蹑脚来到现场潜伏下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李明连打了几个哈欠,我看看闪光的电子表,时间已过零点。我轻轻扯了扯小明的衣襟,叫他打起精神来。

  这时,猪圈的墙上闪出一个黑影,好似一只大瘦猫。它径直奔向鸡窝。当它刚一钻进鸡窝,就传来一声惨叫……黄鼠狼因为偷鸡被判处死刑,罪有应得。

  这一下,我们不仅出气了,而且也出名了。大人、小孩都叫我们“福而摩斯”。

  简评: 其实黄鼠狼主要是吃老鼠的,对人类有益,因为找不到吃的了偶尔吃鸡,我们应当保护它。

我作文700字(2)

  我的优点十分多,因此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十分喜欢我。听听我有什么优点吧。

  体谅父母

  去年夏天,我的老姥爷去世了。我妈妈去参加我老姥爷的葬礼,回来时,累得躺在床上。天渐渐暗下来,该做晚饭了,我走近床前,喊了声:“妈妈,快饿死我了,该做饭了!”妈妈“嗯”了一声,翻了个身又睡去了。我想:“妈妈太累了,爸爸又不在家,怎么办?对,我来做饭,让妈妈尝尝我的手艺,也让妈妈妈好好歇一歇。”于是,我立即动手,用电饭锅熬粥,在电磁炉上炒了个西红柿鸡蛋,盛好,端到妈妈床前,说:“妈,饭熟了,吃饭吧!”妈妈眼睛顿时湿润了,一下子把我搂在怀中,“我的好儿子……”,妈妈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了。

  争强好胜

  暑假期间,妈妈给我报了个英语班。我的英语比申琪好一些,她总是想超过我,一开始,我还不知道。一考,哇!只差一分呀!这时,我才知道她每天晚上学一个小时的英语。我想:“哼,你一个小时我两个小时,比比谁厉害!”因此,晚上我不出去玩了,在家中努力学英语,终于,在下一次考试中我将申琪落远了。

  敢作敢当

  一次,我不小心把同桌的数学书装进了书包里,害得他晚上不能写作业。第二天,我早早来到学校,是偷偷把书放进同桌的桌堂里,还是向同桌道歉呢?我犹豫着,但一想:做人要诚实,男子汉要敢作敢当,于是,等同桌到校后,我把书还给了他,说:“对不起,昨天我把你的书给装走了。”我准备着迎接他的“连珠炮”,谁让我不小心呢?没想到他却说:“没关系,我已经借别人的书写完作业了。”

  从此以后,我和同桌成了最要好的朋友。

  这就是我,一个体谅别人、争强好胜、敢作敢当的我。               怎么样?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呀,还忘了告诉你了呢,我是清苑一小六年级四班的李峰,别忘了找我哟。

我作文700字(3)

  今年12岁的我,在身个儿上比同龄人“后进”了点,有句现成的词语叫“小巧玲珑”,如用来形容我,不能说不恰当。

  我生着椭圆形的脸蛋,有一头来自妈妈之遗传的“天然金丝”

  点缀其中的秀发;两道又细又长的眉毛,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下面,是一张比樱桃稍微大点的嘴巴。

  由于我与大多数同龄人一样,是独生子女,所以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特别宠爱我,从而使我成了一个相当任性,相当娇气的女孩。不过,除了这两项缺点外,我还算得上是我父母的乖女儿,是我爷爷奶奶的好孙女。当然,我在这个家里更算得上是个幸福的孩子。

  我在班上是个成绩一般的学生,虽然我的数学和英语还不错,但有点偏科——语文比较差,拉了我总成绩的后腿。我的语文不行的主要原因是我讨厌作文,见写作文就头痛。爸爸妈妈经常对我说,在功课上,“要跑得会走,语文是基础”,不学好语文,不写好作文对将来的求学深造会极为不利的,看来 我再不能这样偏科下去了。

  再给你说说我的童年趣事吧:

  据我妈妈讲,我一岁多的时候,我就会走路说话了。有一次,爸爸妈妈出有事,把我放爷爷奶奶家。我呢,在爷爷奶奶家到处乱跑,爷爷奶奶见我活泼好动,也就由着我了。我从这间屋子玩到那间屋子,自由自便,不亦乐乎。当我玩到厨房里时,见桌子上放着一瓶类似“百事可乐”的瓶子,非常喜欢喝玩意儿的我暗自窃喜,忙扭开瓶盖,“咕碌咕碌”地喝起来。

  结果我的味觉立即提醒我——这并非百事可乐,而是妈妈炒菜用的酱油!“吃一堑,长一智”,此后我再也不敢乱喝放在厨房里的瓶装液体了。

  五岁时,非常勤快爱做事的我看见妈妈炒菜用的盐灰扑扑的,就想帮妈妈将盐洗干净点,于是将一罐盐全倒到水池里去洗,结果盐进水池后瞬间便没踪影,我十分纳闷,便跑出厨房,对正在大厅里搞卫生的妈妈说了事情经过,并问妈妈盐到哪里去了,当时就把妈妈笑得直不起腰来,接着骂我一句小傻瓜,这才对我说,盐是见水即溶的东西,我算是又长了一见识。

  我就是这么一个女孩,怎么样?如果你对我和我的家有兴趣的话,请来我家坐坐。不过,我家有一只小狗,它要是喜欢你,会舔你的,你可别怕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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