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同意将下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代理商应优先在以下指定区域(以下简称区域)销售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代理人的责任
代理应该扩展该区域的用户。代理商应将收到的报价和订单转发给制造商。代理商无权代表制造商签署任何有约束力的合同。代理商应向用户解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制造商可以不受任何地拒绝代理商发出的任何询价和订单。
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该代理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商应精通所推广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商赚取的佣金应包括促进销售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广告和展览
为了促进该地区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应发布所有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参加交易会必须经过双方事先协商。
第五条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5.1.代理商应采取适当措施了解当地订购方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款项。索赔和协助收回应付款项的通常费用应由制造商承担。
5.2.未经同意,代理商既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用户意见
代理商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投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提供信息
代理商应尽最大努力向制造商提供有关市场和货物竞争的信息,并应每____个月向制造商发送一份工作报告。
第公平竞争
8.1.代理商不应与制造商竞争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商不应制造代理商产品或类似代理商的产品,也不应从任何与制造商竞争的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商不得代理或销售任何与代理商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8.2.一旦本合同生效,代理商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告知制造商。无论是作为代理人还是作为经销商,事后签订的任何协议都应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在开展其他活动时不得忽视对制造商的义务,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保密
9.1.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代理人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秘密或使用超出协议范围的秘密。
9.2.所有产品的设计和描述都属于制造商,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将其返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分包代理
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代理商可以雇用一个分代理商,代理商应对分代理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工业产权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有侵犯制造商工业产权或损害制造商利益的违法行为时,应如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根据制造商的指示,尽力帮助制造商不被此类行为侵犯,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之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区域获得代表或销售约定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将直接从该地区用户处收到的订单通知代理商。根据第15条,代理商有权收取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技术援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商培训员工获得代理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商支付员工往返交通费和工资,厂家提供住宿。
第十四条佣金金额
代理商的佣金基于每次销售和签署的协议产品,其佣金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平均分配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商为了争取订单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当订单位于一个代理商处,而供应品的制造商位于另一个代理商处时,佣金由两个代理商平均分配。
第十六条业务失败和合同终止
如果制造商拒绝接受代理商的询问或订单,将不会有佣金。代理人介绍的订单合同已经终止,代理人无权要求佣金,除非合同的终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
第十七条佣金计算方法
佣金应根据金额计算,任何额外费用,如包装、运输、保险、关税或进口国收回的关税,应单独检查。
第十要求佣金的权利
代理商有权根据用户每次购买的付款收取佣金。如果用户未能支付所有款项,佣金将根据制造商的实收款项按比例收取。如果用户由于制造商的原因拒绝支付货款,情况就不是这样了。
第十九条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商说明佣金的金额和支付佣金的相关条件,制造商应在收到款项后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条佣金支付的货币
佣金以交易货币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一条不包括其他报酬
除非另有承诺,代理人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发生的所有费用应根据第1支付佣金。
第二十二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实施一年后,一方可提前3个月通知终止本协议。当日未终止协议的,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次年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三条提前终止
根据第二十二条,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根据适用法律有充分的令人信服的理由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四条库存退货
协议期满后,代理人存放代理产品和备件的,应按照制造商的说明进行退货,费用由制造商承担。
第二十五条未完成的工作
协议期满,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协议期满后,应按第十五条向代理人支付佣金。届时,代理人仍应负责履行协议义务。
第二十六条赔偿
除非本协议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否则如果本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署,将不支付任何赔偿。
第二十七更变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禁止转让
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本协议。
第二十九条留置权
代理商对制造商的财产没有留置权。
第三十条法律的适用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受________现行法律管辖。
第三十一条二级仲裁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____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