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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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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小说读后感

  莫言的男性形象是一以贯之的,他们全部不是完人,甚至是个混蛋,但于大是大非,民族大义,他们却是勇敢无畏的挺身而出,是有一种在血液里传承的东北乡精神(莫言也对这种精神的退化感到心痛),例如《红高粱》里写”我爷爷“土匪余占鳌,坏事做尽,好事干绝,我不得不为这么句看起来莫名其妙的话拍一下大腿,妙!

  莫言的小说里是一片野性土地上生命力(性欲为象征的)旺盛的山东高密东北乡人。

  那张艺谋的改编电影呢?(按:莫言参与编剧)

  电影自从获得第七艺术的身份确认后,号称是前六种艺术的综合。小说作为文学艺术的一种,是否已经对电影俯首称臣了呢?

  表面上看是这样,我们都知道《红高粱》是张艺谋的《红高粱》,多少人听过莫言是什么玩意儿啊!这其实是不正常的,正是我一直”痛心疾首“的消费主义造成了这种偏差——电影比小说更具消费性。

  电影作为一种艺术,它所获得的表现手段是前所未有的,但作为大众消费品的它却容易陷于一个误区——追求纯视觉的感官刺激,即所谓的“唯漂亮主义”(张艺谋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他自己对此仍然沾沾自喜)。

  原谅我用在线视频这种糟糕的方式看这部电影,张艺谋这个摄影出身的导演对画面的追求是一贯的(现在他只追求画面了),《红高粱》首先在视觉上是一部“好看”的电影,在这里不用赘述。但有一点我要指出,张艺谋把电影拍到了黄土十八里坡,与莫言小说里有着肥沃黑壤的东北乡想去甚远,不知是不是西安电影制片厂不愿为山东省张目,哈哈,一个玩笑。不过张艺谋的这种地域移植总算不是不伦不类,小说的精髓电影里有,那就是那个什么什么(我不愿老说它,有点矫情),抓住这个内容,形式可以千变万化。

  不过即使如此,张艺谋还是对影片的内容做了一些改动,这是电影改编的需要,但也是电影这消费主义走狗的可耻保留,例如,对“我爷爷”和“我奶奶”在高粱地里的野合或是日本鬼子剥罗汉爷爷的皮这血腥场景,电影都是点到为止,对小说内容这种削弱,我们不能当成什么事情也没有。但这怨不得张艺谋,他又不是帕索里尼。对至今仍以种种借口不肯推出电影分级制度的中国电影监管,我无言以对。要中国电影真能不受这气,《红高粱》怕是要被划到nc-17里去了。

  对读过小说的我来说,被省去的这部分画面跟李安剪刀手内地版《色·戒》是一个性质,是电影的一种自我阉割,也是对小说的一种精神阉割。

  这种阉割同样表现在对人物形象的处理上,电影里的人物甚至没有这篇小中篇里的丰满。

  巩俐的表演虽然卖力,但张艺谋没给这时的爱人更多的空间,“我奶奶”在电影不够野性,大部分人可能对劫花轿时,“我奶奶”面露微笑感到不解,光从画面上是看不出门道的(电影语言的),显得有些突兀。而在小说里,看到“我奶奶”之前的心理活动,此时看到她的笑容,你就可以对这个形象追求幸福(性福)的判断进行确认了。

  姜文的表演很到位,对电影安排给他的角色他游刃有余地完成了。电影对“我爷爷”这个人物进行了删节,不过老实讲,小说里对这个人物的描写也有点夸张了,这是莫言的嗜好,把男主角写得神乎其神,无所不能。电影的安排更符合逻辑,观众更容易接受,算是改编的成功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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