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玛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押运员安全责任制度[]

押运员安全责任制度[]

来源:宝玛科技网

  (1)执行企业有关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运输规定行车和停车。

  (2)负责车辆(罐体)日常检查和维护,并按时填写《安全行车日志》。

  (3)随身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和文书,保证车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等器材良好有效。

  (4)参加安全学习、教育培训等活动,按照JT617和JT618要求,掌握安全技术知识、技能与应急处理办法。

  (5)严格执行“单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须配双班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车不得超过8小时”的规定,不准疲劳驾车、超速驾驶。严禁驾驶员带病开营运车辆。

  (6)参运驾驶员自身条件和车辆技术状况要符合安全营运规定,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保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安全行车,不得因自身条件、车辆状况、道路因素、复杂气候、运输环境诸多原因而影响行车安全。

  (7)对运输事故及时报告和应急处置。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需移动现场时要做好标记),迅速向交警部门和所在单位报案,努力将损失降至最低点,主动如实向安全管理人员汇报事故情况,接受事故处理部门和单位的处理。

  (8)应用先进的'安全行车科学技术和安全行车先进经验,负责保持先进设备的有效性,发扬成绩持续改进,使安全行车工作得到逐步提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