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综合总务(番禺总务)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平时工作。
2、负责馆校供电设施(含馆校自管住房供电设施)的安装维护和检修工作。
3、负责馆校所属企业和外来用户(签定合同)供电设施的修理工作。
4、负责馆校全部用电设备以及线路的检查修理。发觉担心全隐患准时排解,确保平安用电和做好防火工作。
5、负责电话线路和广播设施的安装和检修工作。
6、负责平安用电和节省用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保证总表与馆校用电量基本相等。对盗电和滥用电的行为坚定制止并举行处罚。
7、做好电工机械及馆校用电设施保养、修理和管理工作。
8、注重节省用电,与有关部门签订用电合同,采取节省有奖,超额处罚方法。
9、努力学习业务学问,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保证普通用电故障能自己排解(其在工作中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作为工人考工定级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做到小修不超过4小时,大修争取不过夜。
10、遵守劳动纪律,注重平安生产,树立为教职工同学服务的.良好职业道德。工作中要做到“四不”,即工作不等领导分配布置,不依靠领导,自己本职工作不推诿,工作不拖拉。
11、协作房管员做好馆校电费收缴工作。定期与房管员一同查表,对表数做好记录并对表仔细检查修理更换,如有人为问题急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2、听从领导分配,接受科长的检查、监督,准时完成经理交给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