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车库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康宁家园(28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购买的上述车库仅作为储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9.8万元整(大写:玖万捌仟元整)。乙方应在20xx年5月7日前一次性付清车库销售合同款。
三、甲方应于20xx年5月7日前将上述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由双方共同执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