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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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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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 投诉电话:
【咨询服务收费专用账户】(已在证监局备案的)
账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证券投资咨询会员服务合同
甲方:(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法人代表: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编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个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邮编:
乙方: (机构)
法人注册登记号码: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和《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称协会)的有关自律规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双方申明
第一条 甲方系中国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专业机构;具备提供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必要条件和专业能力。
第二条 乙方系证券市场合法投资者;知晓证券市场有风险,对甲方告知的“风险提示”业己清楚;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
第三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利用本合同的关系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服务内容及方式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证券投资信息、分析、预测或咨询意见,个股研究成果及操作建议。服务范围包括: ( 如:深、沪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交易品种、基金……)。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采用如下方式: (如:手机短信或传真、电话、电子邮件、软件、现场指导等),不通过其它方式提供服务。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甲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乙方提供专业、有偿服务。
第七条 甲方有权根据提供的服务和合同约定收取咨询服务费,并享有所提供的研究分析结果的知识产权。
第 甲方向乙方提供证券买入、卖出建议,仅供乙方参考,不承担乙方的投资损失。
第九条 甲方不得代理乙方直接从事证券投资,不得与乙方约定分享乙方证券投资的收益或分担损失。
第十条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有相关根据并经合理论证,无虚假、片面和误导性的陈述。
第十一条 甲方依法保护因服务关系而知悉的有关乙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隐私。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成为甲方的 会员,享受甲方提供的专业服务。
第十三条 乙方基于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承担投资损失。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与甲方另行签订证券投资收益共享、损失分担的约定。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研究分析结果或建议泄露给任何第三人。
第十六条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
第五章 咨询服务费
第十七条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费,费用共计人民币 (大写) 元整(数字小写)。
第十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以汇款方式支付的,应将款项汇至合同首页指定的咨询服务收费专用账户。
第六章 服务期限
第十九条 本合同约定服务期为 ,自甲方收到乙方咨询服务费用次日开始计算。
第七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条 对于甲方无法预测或无法控制的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及其它人力不可抗力而造成服务中断的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乙方,并在乙方要求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善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由协会调解,调解不成或不符合协会调解规定的,应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二)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将继续执行,任何一方不得因发生争议故意损害或恶意诋毁另一方,不得威逼、利诱、恐吓对方,不得干扰和破坏对方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如果违背本条款必须向对方赔付双倍于本合同所涉款项之违约金。
第九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服务期满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可提前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若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已修订,本合同涉及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执行,但其它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如本合同与新的法律法规严重背离双方有义务在体现原合同要义的基础上修改本合同,或重新签署合同。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修改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若此合同一方愿意续约,必须在此合同到期之日前征得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法人代表: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编号:
地址:邮编:
电话:
乙方:(个人)
身份证号码:电话:
地址:邮编:
乙方:(机构)
法人注册登记号码:
法人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和《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称协会)的有关自律规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双方申明
第一条甲方系中国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专业机构;具备提供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必要条件和专业能力。
第二条乙方系证券市场合法投资者;知晓证券市场有风险,对甲方告知的“风险提示”业己清楚;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
第三条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利用本合同的关系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服务内容及方式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证券投资信息、分析、预测或咨询意见,个股研究成果及操作建议。服务范围包括:(如:深、沪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交易品种、基金……)。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采用如下方式:(如:手机短信或传真、电话、电子邮件、软件、现场指导等),不通过其它方式提供服务。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乙方提供专业、有偿服务。
第七条甲方有权根据提供的服务和合同约定收取咨询服务费,并享有所提供的研究分析结果的知识产权。
第甲方向乙方提供证券买入、卖出建议,仅供乙方参考,不承担乙方的投资损失。
第九条甲方不得代理乙方直接从事证券投资,不得与乙方约定分享乙方证券投资的收益或分担损失。
第十条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有相关根据并经合理论证,无虚假、片面和误导性的陈述。
第十一条甲方依法保护因服务关系而知悉的有关乙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隐私。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成为甲方的会员,享受甲方提供的专业服务。
第十三条乙方基于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承担投资损失。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与甲方另行签订证券投资收益共享、损失分担的约定。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研究分析结果或建议泄露给任何第三人。
第十六条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
第五章咨询服务费
第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费,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数字小写)。
第十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以汇款方式支付的,应将款项汇至合同首页指定的咨询服务收费专用账户。
第六章服务期限
第十九条本合同约定服务期为,自甲方收到乙方咨询服务费用次日开始计算。
第七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条对于甲方无法预测或无法控制的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及其它人力不可抗力而造成服务中断的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乙方,并在乙方要求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善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由协会调解,调解不成或不符合协会调解规定的,应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二)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将继续执行,任何一方不得因发生争议故意损害或恶意诋毁另一方,不得威逼、利诱、恐吓对方,不得干扰和破坏对方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如果违背本条款必须向对方赔付双倍于本合同所涉款项之违约金。
第九章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服务期满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可提前终止。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签署生效后,若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已修订,本合同涉及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执行,但其它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如本合同与新的法律法规严重背离双方有义务在体现原合同要义的基础上修改本合同,或重新签署合同。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修改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若此合同一方愿意续约,必须在此合同到期之日前征得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借款人】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项目:办理投资咨询服务
二、甲、乙双方议定,本协议书的有效期间从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之日起,至甲方投资事项完成之日止。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投资事项,应按下列方式 1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1、投资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出具书面确认函)一次性支付。
2、预先支付委托费总额为(人民币):
四、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费,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乙方应将全部退还。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乙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甲方投资事项完成后,如逾期支付投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都对本合同项下相关的全部材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任何方式将相关材料泄露给他人。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以下第 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向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其他约定:
八、本合同壹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顾问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医药投资管理咨询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服务项目
由顾问方提供:
1.可行性论证
2.技术预测
3.投资分析报告
4.会议接待
5.会议交通
6.会场布置
7.会议餐饮安排
8.会议代表住宿安排服务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
委托方的义务:
1.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2.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3.乙方接受管理咨询服务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三日内通知甲方;乙方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应接受所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的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服务执行事项。
顾问方的义务:
1.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2.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3.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出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企业运行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 有权检查和审核乙方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但不得将其向外泄露。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金额按照工作量、技术难度、完成时间等因素由双方商定,签署合同后,顾问方将提供一份咨询方案大纲,委托方确认后,即需支付不少于合同金额30%的定金。
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顾问方在收到委托方合同金额(除定金外的)剩余款项后将咨询合同约定的所有数据、资料、咨询报告等提交给委托方。
第四条 保密
1.乙方应将为履行本协议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 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2.乙方承诺在整个协议期内和协议期满后两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 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2.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顾问方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担。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附则
1.乙方承诺,受本协议约束,遵循本协议中有关乙方权利义务的规定。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乙方将管理咨询服务费足额汇至甲方帐户后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