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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单位劳动合同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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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单位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注册地址:户口所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的劳动合同(如: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本合同于20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20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20__年__月__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要求标准。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六条甲方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元。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元

  第七条甲乙双方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购买社会保险,带薪年休假,其他不定期员工活动

  第九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商业秘密,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乙方有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甲方有劳动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乙方有劳动法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十有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甲方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二十三条乙方因存在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第(三)项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内容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如要求鉴证,本合同一式三份,鉴证机关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市区单位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及培训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机房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三、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_____月_____日为发薪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做下列分配:

  a.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b.甲方实行提成工资制。

  (三)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四、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按照执行。

  五、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在使用期内达不到甲方的基本业务能力的。

  3.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因工伤或病害等力工作等原因的。

  六、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节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感部门举报。

  七、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感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在附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公章

市区单位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确认所填写本人邮编、地址作为甲方向乙方送达各类通告、通知或文件的有效地址,如果乙方需要变更送达地址,应及时向甲方发出正式的书面变更通知,在甲方正式收到乙方的书面变更通知之日前,本送达地址依然有效。

  乙方已充分了解并熟知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和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选择下列第 种合同期限类型: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乙方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的,根据乙方的意愿,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

  甲方派遣乙方在 (用工单位) 岗位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为 省 市行政区划内。

  如因用工单位情况发生变化,甲方可以就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岗变薪变。

  第三条 乙方的待遇

  1.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用工单位的考勤和计酬办法执行。乙方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实行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用工单位提供的保险待遇。

  3.乙方的工作时间、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等待遇按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4.鉴于劳务派遣工作的性质,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地点、岗位、内容、时间等标准由用工单位根据签约时乙方的个人实际情况及工作岗位的要求确定;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个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包括乙方患病、工伤或患职业病、怀孕等情况,甲方有权根据用工单位的建议,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安排乙方待岗,乙方的薪酬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为乙方提供就业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负责乙方的计生管理工作。

  2.按法律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有关事宜(退休和40、50人员除外)。

  3.为乙方工作调动和求职提供方便。

  4.作为用人单位负责和用工单位联系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各种事宜。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基本情况,保证所提供个人有关证件等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如乙方从事的是特种工作岗位的,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乙方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有原单位允许自谋职业的证明。

  3.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缴纳社会保险等所需资料(包括社保转移单、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医疗卡、学历证书和健康证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滞纳金全部由乙方承担。

  4.认真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5.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尽职尽责,获取用工单位的满意。

  6.乙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 天书面告知甲方,或以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

  7.遵守计划生育,即时将婚育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8.乙方应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前的个人行为负全责;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用工单位受到其它第三方索赔的,乙方应对此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9.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乙方应在接到退回通知后7日内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或有以下严重违纪行为的:

  (1)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受到一次书面警告后,再犯可受书面警告的错误的;

  (2)乙方因行为不当而被行政拘留或触犯刑律免予刑事处分的;

  (3)乙方工作中有暴力、恐吓、侮辱、诽谤、扰乱工作秩序以及性骚扰行为;

  (4)乙方在与甲方维系劳动关系期间累计旷工3天/年(含3天)以上,或因旷工受到书面警告又犯同样错误的;

  (5)乙方在与甲方维系劳动关系期间因多次迟到或早退受到书面警告又犯同样错误的;

  (6)乙方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

  (7)乙方向甲方或用工单位隐瞒其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尚有其他未了结事宜,按原单位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不能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在用工单位工作的;

  (8)乙方兼职或直营任何业务并对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

  (9)违反与甲方或用工单位签订的培训、保密等协议的;

  (10)乙方无法定理由拒绝履行用工单位指派的工作的;

  (11)提供虚假休明的;

  (12)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1000元人民币以上经济损失或者给甲方或用工单位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4.乙方非因法定或本合同约定原因,主动提出不能为用工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

  5.因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隐瞒重大疾病史,或隐瞒不适合到用工单位工作的背景及其他重要情况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6.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因战争、地震、火灾、重大疾病流行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因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或经济补偿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鉴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质,用工单位因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整顿或企业改制、分立、合并、解散或其他法定事由等原因将乙方退回的,本合同终止。

  (四)鉴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质,因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发生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等原因需将乙方退回的,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 因乙方原因造成用工单位设备、设施、工具损坏及其他财产损失,乙方应赔偿 用工单位损失,甲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 乙方遇工伤时,应在十二小时内通知甲方及用工单位,甲方按法律规定予以办理工伤认定及赔偿;乙方因未按生产操作规定进行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甲方有权根据损失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乙方应承担保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秘密的义务,维护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如乙方结束或终止用工单位的工作,应在当天与甲方办理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者,也应在当天与甲方取得联系;因未及时办理手续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撤回或被用工单位退回,乙方应在撤回或退回的次日到甲方报到:

  (1)乙方不能准时报到的,视为旷工;

  (2)甲方指定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报到,乙方拒绝的,自甲方指派乙方到用工单位报到之日起视为旷工。

  3.乙方因事或因病休假的,应提交书面请假单,并经甲方或用工单位书面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4.如果甲方或用工单位向乙方提供专业培训费用,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服务期跨越本合同期限的,本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到服务期结束时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中的“用工单位”是指与甲方形成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他组织。

  第十二条 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双方同意续签的,应在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内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区单位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单位名称 姓名

  经济性质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的代理人) 家庭住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鉴证人

  (盖章) (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行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之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并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或出现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20__、300%的工资报酬。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

  (二)甲方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和乙方的岗位,确定对乙方实行 工资制。乙方度用期月工资标准为 元;试用期满为

  元。以后,按企业工资制度工资。

  (三)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四)乙方在探亲似、病假、婚丧假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支付工资。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

  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

  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二)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八、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抑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经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或按本合同约定的提前通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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