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
一、硫酸领用和保管
1、硫酸的领用应根据生产实际,由班组提出申请, 单位领导批准方可领用。
2、硫酸定量领用,严禁屯集,若使用有剩余,必须 设专人保管。
3、硫酸必须储存在有盖的瓷质、玻璃等耐酸容器内,室温5~40℃的干燥、清洁及通风良好的环境中,应不受阳光直射,距离热源(暖气设备等)不得小于2米。 4、严禁将浓硫酸与浓及有机溶剂(如甲醇、乙 醇、甘油等)和矿物油类(机油、汽油等)物品混放。 5、硫酸的储存及使用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储存硫酸
的库房必须加锁,实行双人监控,即钥匙由指定的两人保管,必须两人到现场方可打开库房。使用硫酸须经主管上级领导同意。
6、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硫酸或配制的稀硫酸电解
液私自带出单位使用及送给他人,否则,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使用硫酸安全管理规定 1、从事储存、使用硫酸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知识,安全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单位使用硫酸的防护用品应准备齐全,保管得当,使用方便。 3、使用浓硫酸的安全注意事项
1)、严禁用肩扛、背驮或抱住的方法搬运硫酸。严禁
摔掷、翻滚,储存时不得倒置及卧倒,不得受任何冲击及重压。 2)、操作浓硫酸时,必须在空气流通和采光好的地方 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