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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重点病例随访与反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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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重点病例随访与反馈制度

1.本制度适应于功能科、影像科、放射科、核医学科等设有影像诊断项目的科室。 2.影像诊断科室建立重点病例登记本,记录重点病例,特别是疑难病例的资料。 3.每例就诊病人,特别是初诊病人,均应在申请单上记录联系电话,以便必要时电话随访。

4.科室每月派人到临床科室或病理科进行追踪随访及记录。

5.随访内容包括病人的影像检查诊断、临床诊断、术中所见、病理组织学诊断、治疗效果等,并逐项记录,特殊情况应在备注中说明,以备复核。

6.定期或不定期对记录的特殊(重点)病例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的诊断治疗情况,必要时科室共同分析讨论并作好记录,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诊断质量。

7.随访时应认真听取临床医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报科室以便整改。

8.通过随访信息反馈论证检查诊断结果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分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通知临床科室。

9.随访结果可作为医疗质量和效率的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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