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人民审理案件应该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即为立案之日起5天之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人,在被告收到之日起15天之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应该在收到答辩状当日起5天之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人。
如离婚诉讼案件适用于普通程序审理的话,应该在立案当日起6个月内审结完毕;针对特殊情况需经院长获批之后可延长6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的,则需要报给上一级人民进行审批;如适用于简易程序的诉讼审理,应该在立案当日起3个月内审结完成。如果一审不判离婚的,原告还可以接到一审判决之后15天之内向上一级上诉,进入二审阶段,二审一般至少需要3个月的时间。综上,判决额度时间一般至少需要三到六个月的时间。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般根据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