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双方是不可以协议放弃子女探望权的,探望权是法律规定的权利,是不能协议放弃的。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