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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偷税漏税的手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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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偷税漏税的手段有:

1、残次品、等外品及联产品、副产品销售收入,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

2、废品及下脚料销售收入,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

3、自制产品或半成品自用,降价处理或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

4、企业下属分支机构以及参加展销会、交易会的经营收入不报税;

5、企业附营、兼营收入不报税;

6、帐外设帐隐瞒收入。

一、3%减按1%是什么

3%减按1%指:

1、除湖北省外,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优惠,执行期限延长至12月31日;

2、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1月-3月继续执行免征,4月1日-12月31日与其他省份一样,执行3%减按1%优惠;

湖北省的小规模注意了,自4月1日-12月31日是按3%减按1%的优惠执行!开票时要选择1%的优惠税率;

3、该优惠自2021年1月1日执行,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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