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玛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集体土地可以立遗嘱吗

集体土地可以立遗嘱吗

来源:宝玛科技网

法律主观: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因此不能立遗嘱,但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向县级以上地方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三)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补正。,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三)承包方持乡(镇)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地方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四)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根据上述阐述表明,农村土地经营权是不可以继承,但经营权的收益可以继承,继承的财产只有自己的财产才能继承,土地经营权不是自己的财产不能继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