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发生了车祸,当事人之间分了主次责任的,赔偿的流程为: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机关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机关印章后生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