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可以根据需要请假离开本地区,但必须事先经过批准,并按期回来接受监管。如果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开本地区,可能会面临拘留或撤销取保候审的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视其社会危险性和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由人民批准其按病假、事假、探亲假等事由暂时离开原住地,但必须经人民事先批准,并按期到所在地机关接受监管。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从事可能干扰案件侦查、审判的活动;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地,但适用第一百四十三条的除外。机关对被告人的监管行为,由监管机关书面记录,上级机关负责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