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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死亡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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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死亡赔偿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真发生这种情况,一般第一时间通知家属,最后再根据我国的劳动保险法律依法赔偿。

被羁押期间的处理规定

1、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2、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人民和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6、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应当就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

7、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人民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应当说明理由;不批准逮捕并且通知机关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列出补充侦查提纲。

8、羁押期间,机关需要对案件继续进行侦查,但如果在羁押期间造成嫌疑人死亡,那么相关人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如果是因为司法机关的原因而导致犯罪嫌疑人的死亡,那么司法机关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五十五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人民。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第七十三条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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