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日常的经营中,会遇到收货方拖欠货款的情形,面对收货方欠钱不还的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如果有明确的关于欠款的证据,比如收货方签字捺印或盖章的欠条等,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款,可以直接凭证据到提起诉讼并保全查封债务人名下的财产,以保证取得生效文书后的有效执行。
2、如果没有欠条,那么可以找收货方协商是否能补一个欠条,如果不成,则应当固定现有证据,如买卖合同、每次供货后对方签字捺印或盖章的收据、双方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3、若已取得生效的裁判文书,但对方仍拒绝履行,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名下的财产以及将对方列入失信人名单。但经证实其力还款,则可能会裁定执行中止,等其有执行条件时再执行。在此律师建议,在供货时一定要签订完整有效的买卖合同,在每次供货时应当由收货方出具签字捺印或盖章的收据,如果对方不能立即支付货款一定要先核实对方是否有履行能力,并要求出具欠条。
一、私人欠钱不还怎么解决
私人欠钱不还,一般有三种解决方法,具体如下:
1、私人欠钱不还时可先与对方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向起诉,或按约定申请仲裁追回债务。在起诉前若证据不够充分,起诉前先补正证据,如补签借条、收款收据。若无法补签回借条,则要保留对方承认借款行为的录音、录像;
3、有条件可公证,再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尽快向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以免过诉讼时效以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若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执行,可向申请强制其执行,若其不执行则可采取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高消费及出入境、司法拘留等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