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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在哪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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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如果是法律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形,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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