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玛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劳动合同是应该给本人一份吗

劳动合同是应该给本人一份吗

来源:宝玛科技网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应该给本人一份。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不能用口头方式通知。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有利于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能够全面履行;有利于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也有利于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和解决纠纷,能更有力地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的利益。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关系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自觉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