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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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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流程是:

1、向集体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2、提交变更登记的相关材料;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

4、审核通过后,登记造册,核发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一、农村的房屋变更了怎么办

农村房屋一般涉及到的是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流程如下:

1、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

2、提交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等;

3、审核材料;

4、审核通过后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农村宅基地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农村宅基地过户流程有:1、准备所需材料;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3、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4、等待国土资源部门审核;5、审核通过之后,完成宅基证更名,下发新的证书。

三、多长时间后需要重新去办土地使用证

对于多长时间后要更换土地使用证,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在变更土地使用权以及国家发布更新换代的时,才需要更换土地使用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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