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租的摊位,可以退的。
具体情况如下:
1、本案隶属租赁合同纷争;
2、与另一方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租赁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
3、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商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私行变换或者解除合同;
4、现在不愿租了,要求退剩余的租金和押金,因为当事人隶属违约;
5、租赁时限还不到,有权要求另一方退还剩余的租金以及押金,只是需要承受违约职责;
6、如果在合同中商定了违约金,应当按照商定支付违约金;
7、如果无商定怎样承受违约职责,则需要适当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8、如果和另一方商量不成,能够依法诉讼解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四百五十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第四百八十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