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赔偿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或者一年以下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开放式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开放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
两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自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民事赔偿,也是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限期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性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