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侵犯专利权有以下行为:
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销售后,不再需要专利权人许可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这是对专利权的重要原则,需要指出的是,这一原则只适用于合法投资市场,是专利产品;
2、先用权人的使用;
3、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善意使用或者销售专利产品;
4、专利产品用于外国运输工具的运行;
5、使用非商业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二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专利行政部门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