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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未领养老金受劳动法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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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未领养老金受劳动法保护。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日,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然存在。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60岁(女55)以上的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之间依然可以形成劳动关系,依然受法律保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退休;

2、患病、负伤;

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4、失业;

5、生育。

综上所述,超龄职工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与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存在劳务关系。用人单位与以下员工为劳务关系: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停薪留职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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