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遗失怎么办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的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的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可以将专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遗失的处理流程
丢失,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申请主管税务局出《丢失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
《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申请开具流程:
(一)申请。纳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申请开具丢失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
(二)受理审核。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受理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办理。纳税人提交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三)开具。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即时开具丢失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
另外,报销要及时,时间尽量不要跨年,否则不能税前扣除。
法律客观:
一、相关背景(一)含义普通,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普通等,俗称“一机多票”。(二)区分普通和普通不是一回事1、通常说得普通和都是,普通普通专用,区别是普通是不可以抵扣税款的,而专用可以抵扣进项税款。2、为什么能抵税是基于中国不重复征税和在流转中征税的税收。是流转税,在流转的每个环节征收,那么在后一征收环节就会有该货物在前一环节已征收的税金,那么基于就要抵减已税款。二、处理措施普通丢失按普通办法处理。与专用丢失处理办法不同。记账可以用其他联次的复印件记账。如果您的企业发生了丢失、被盗事件,应立即向当地报失,并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一)办理流程发生丢失、被盗的,凭报案证明到管理窗口领取刊出登记表,到报社办理遗失声明;1、报纸刊出后携带应提交资料递交管理窗口,对不按规定保管而发生丢失、被盗的纳税人,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管理窗口办理缴销等事项。(二)提供资料1、《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2、报社办理遗失声明的报纸;综上所述,普通遗失的挽救措施依据平常的步骤进行上报和请求机关及相关报社的协助,并及时做到完成挂失手续。因此,纳税人应明确相关责任,做好保管和遗失后的及时补救措施,未在法律范围内行使相关权利者应受到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