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证明由丢失票据的一方写明。开头文档正中间写“证明”二字,开头称呼则是主管税务机关的全称。2、正文开门见山直接说明,在什么时间,为谁开具的,及类型,注明流水号。3、接下来说明丢失的原因。丢失的原因应如实填写,没有必要做虚假报告。4、最后将内容、号、及金额写明,格式要清晰明朗,符合阅读习惯,不要全部紧缩在一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