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未尽抚养义务的父亲追索抚养费,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随时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按时支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商或判决,子女在必要时可以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分析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能提起抚养费诉讼吗
不管父母双方是否离婚,抚养自己的未成年子女都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且法律也并没有规定离婚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因此,未成年的子女可以作为原告向未尽抚养义务的父亲追索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对方拒绝付抚养费多长时间抚养方可以提起诉讼
只要对方拒绝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可以随时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的期限和数额由双方协商处理。
另一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就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起诉,判决对方支付后,如果对方仍不支付的,还可以在两年内向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起诉追索抚养费的诉讼,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只要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随时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无论父母是否离婚,抚养未成年子女都是双方的法定义务。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商或判决。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随时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此外,起诉追索抚养费的诉讼不受时效,可以随时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