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申报项目名称 企业所在地址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一、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并完全按照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提供;本单位对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无编报虚假预算、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核查。 三、该笔贷款利息未获得(包括国家、省、市)其他部门的财政资金补贴。 四、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五、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愿意根据相关规定,承担以下责任:(1)取消项目评审资格;(2)撤销项目立项,并退回财政补助资金;(3)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列入社会信用记录,失信情况同意在相关门户网站公开;(4)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等。 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单位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财政资金金额(万元) 项目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