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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转户口到男方家,要求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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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女方户口迁入男方户口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具体流程如下:

1、带上女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再带上男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两人一起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请求开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2、持迁入证明,带女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结婚证,到女方老家派出所开户口迁出证明。

3、凭迁出证明,带男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和女方的身份证,在迁出证明的有效期内到男方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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