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夫妻可办理投靠迁移户口,子女出生后可向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根据山西省规定,投靠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向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无医学证明需补发,有可疑情况需进一步核查。
法律分析
国家已经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结婚后可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子女出生后可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第六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第六十九条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不需当事人提供未落户证明,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方死亡等特殊情形的只提供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四)非婚生子女需提供居委会、村委会证明以及社区民警的调查报告。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存有可疑情况的,派出所应当予以扣留,并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进一步核查、鉴别。
结语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为夫妻投靠迁移户口和子女出生登记提供了便利。根据山西省的规定,投靠迁移需提交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材料,并根据情况提供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或判决书等。婴儿出生后需在一个月内向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结婚证等。如有可疑情况,派出所将扣留证明并与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核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二条 国家鼓励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共同进行医学检查或者相关健康体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