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户口可以迁入女方。迁移户口流程如下:
1,男方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审批;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一、领结婚证后户口户口怎么办
一、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1、持结婚证和男方户口簿,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男方户籍证明,女方村(居)委会证明,到女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男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男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二、更改户口本婚姻状况需要本人去吗
户口本变更婚姻状况要本人去。当事人可以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修改;其次,如果是结婚要顺便将户口迁到男方所在地的,还要开具户籍证明,然后男女双方需要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