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能超过尚未履行部分的费用;劳动合同可约定保密事项和竞业条款,但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法律分析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从此规定看,假如没有培训费就不能约定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离职后竟业条款,为保证这些约定能够执行可以约定违约金。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约定对劳动者和雇主的权益有何影响?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约定对劳动者和雇主的权益有着重要的影响。违约金约定是为了约束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遵守合同条款而设立的一种经济制度。对于劳动者来说,违约金约定可以作为一种保障机制,当雇主违反合同义务时,劳动者可以通过追索违约金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违约金的设定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防止雇主随意解雇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对于雇主而言,违约金约定可以作为一种补偿措施,当劳动者违反合同义务时,雇主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以弥补损失。此外,违约金约定也可以促使双方更加认真履行合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因此,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约定对于劳动者和雇主的权益保护及合同履行具有重要的影响。
结语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约定对劳动者和雇主的权益保护及合同履行具有重要的影响。违约金约定是为了约束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遵守合同条款而设立的一种经济制度。对劳动者来说,违约金约定可以作为保障机制,维护自身权益;对雇主而言,违约金约定可以作为补偿措施,弥补损失。此外,违约金约定也可以促使双方更加认真履行合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