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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住房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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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住房税收优惠:

1、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2、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免征土地;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

4、免征印花税;

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保障性租赁住房:

1、经济适用房;

这一类的房屋主要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家庭,在税收方面会有一定的优惠,并且在各种事业性收费和基金中也实行税收优惠。

2、公租房;

中低收入的家庭适合租赁的房屋,这一类房屋通过或相关的委托机构出租,并对租赁的家庭进行每月的租房补贴。

3、廉租房;

这一类房屋主要是租赁给低收入的家庭。租赁这对该房屋没有产权,是属于非产权的保障性房屋。

4、两限商品房;

这一类的房屋一般来说并不属于保障性住房。只是按中低价位、中小套型腹痛的商品住房租赁给居民,解决居民自住的需求。

综上所述,保障性住房是指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构成。为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出台了相关的税收优惠。

【法律依据】:

《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的公告》第一条

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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