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孩子不一定会被撤销监护资格,只有造成严重身心损伤才会被撤销。申请人可以是其他监护人、学校、医疗机构等。如果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打孩子,但并未对孩子造成实质性伤害,他们的监护资格不会被撤销。但如果打孩子造成了身心健康的严重损害,那么监护人的资格将被撤销。申请人可以是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或民政部门。《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