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出现三方债务时解决办法主要有:
1、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因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到期不承担还款责任或保证责任,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作出一定让步的方式,协商解决纠纷;
2、经由中间人调解解决。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如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可以由中间人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
3、仲裁。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
4、向起诉:三方当事人不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可到起诉,请求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在审结案件时会做出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可以自动履行,人民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牵扯到三方的债务问题怎么解决才是合法的?
1、有权执行该公司对你公司的债权。收到这个通知后,你公司确实不能再向你借的公司付款了。
2、执行的是“到期债务”,如果你公司认为债务未到期,或有其他争议,应该书面向说明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据。
综上所述,对于欠钱纠纷中,第三方可以要账,出借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向借款人要账,按照规定如果借款人不按时偿还借款的,则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