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向上一级机关申诉
向上级机关投诉或者反映,上级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上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该及时纠正。
2、向申诉
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一个证据,在审理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中,需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表示不服的当事人需要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且有权决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五条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对该事故责任认定的最终认定,对重新认定有异议的,机关将不再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四条 当事人仅就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人民提出起行政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